第 1 節
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重點
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要求投信投顧業者及其銷售機構的廣告真實、正確、完整,不得誇大、誤導或保證獲利。廣告應標示風險警語、資料來源與期間,績效揭露須使用一致基準。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 第 16 章
掌握廣告真實、風險警語、績效揭露、不得保證獲利與活動紀錄。
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要求投信投顧業者及其銷售機構的廣告真實、正確、完整,不得誇大、誤導或保證獲利。廣告應標示風險警語、資料來源與期間,績效揭露須使用一致基準。
廣告及營業活動規範要求真實、正確、完整,不得誇大、誤導、保證獲利或隱匿風險。廣告應標示風險警語、資料來源與期間;引用績效時要用一致基準,並同時揭露費用與風險。
規範廣告內容、績效揭露與風險警語的自律規則。
對投資報酬作確定性承諾,通常被禁止。
提醒投資人投資風險的文字或標示。
呈現報酬時應說明期間、基準與費用。
以誤導、誇大或騷擾方式吸引客戶。
保留說明會、廣告與客戶互動的資料。
規範廣告真實、完整、風險揭露與績效呈現的規則。
提醒投資人注意風險的必要文字。
引用報酬時應說明期間、基準、費用與風險。
以誤導、誇大或保證獲利方式吸引客戶。
107–115 年考古題中,本章共有 14 題選擇題與 0 題計算/申論題。可先作答再看解析,或回到章節頁複習。
掌握廣告真實、風險警語、績效揭露、不得保證獲利與活動紀錄。
107–115 年考古題中,本章共有 14 題選擇題與 0 題計算/申論題可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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