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節
投信事業設置標準重點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須符合設置標準的資本額、人員、場所與內部控制要求,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投信應設置投資研究、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內部稽核等單位,確保基金運用與交易執行符合法令。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 第 8 章
掌握投信事業的資本、人員、場所、部門編制與申請許可條件。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須符合設置標準的資本額、人員、場所與內部控制要求,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投信應設置投資研究、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內部稽核等單位,確保基金運用與交易執行符合法令。
投信設置標準要求資本額、人員、場所與內部控制,並應設置投資研究、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內部稽核等單位。投信管理的是大眾基金資產,因此獨立性、專業性與內控要求通常高於一般事業。
投信事業資本、人員、場所與內控的設置要求。
符合設置條件後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的程序。
分析證券、產業與市場,形成投資決策的職能。
辨識、衡量與控制基金投資風險的職能。
確保業務符合法令與內部規範的職能。
獨立檢查內部控制與法令遵循的機制。
投信設立的資本、人員、場所與部門配置門檻。
基金投資標的分析與決策支援單位。
監控市場、信用、流動性與操作風險的單位。
獨立查核內部控制與法令遵循的單位。
107–115 年考古題中,本章共有 21 題選擇題與 2 題計算/申論題。可先作答再看解析,或回到章節頁複習。
掌握投信事業的資本、人員、場所、部門編制與申請許可條件。
107–115 年考古題中,本章共有 21 題選擇題與 2 題計算/申論題可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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